6月9日,人民網深圳頻道報道,深圳市國稅局占公共海灘建起擁有16棟別墅的度假村,且涉嫌虛開發票。對此,南都記者查證,該度假村確實屬於深圳市國稅局所有。報道刊發之後,深圳市國稅局9日晚回應稱,該基地為自收自支單位的經營單位,沒有占用公共海灘,也沒有發現虛開發票的行為。
  與此之前類似,來自深圳市國稅局的回應“簡單直接”,在撇清該度假村與自己的經濟關聯之外,又對此前報道中涉及的占用公共海灘以及虛開發票的舉動進行了否認。這種乾凈利落的作風,既是對之前政府粗暴否認式回應的一種傳承,也一直在廣大民眾的預料之中。
  針對撇清國稅局與度假村之間的關係這一點,回應與南都記者的調查之間多有矛盾。金水灣度假村的另一塊牌子叫做“金水灣教育培訓基地”,從深圳市國稅局的一項職務任免通知來看,該教育基地主任為副處級領導,這意味度假村的老闆目前還是國家幹部。值得註意的是,這位主任也的確隸屬國稅局的一位副局長分管。而從股權上來看,金水灣度假村的主要控股者為深圳市深國瑞印刷服務中心。該中心的股東即為深圳市國家稅務局機關服務部,儘管該中心出資金額為0,但並無其他股東。
  度假村尚未與國稅局脫鉤,而國稅局與度假村實際上屬於怎樣的關係呢?按照回應的說法,主要是用於承擔幹部的教育培訓,並有少量對外經營業務,目前為自收自支的經營單位。那麼,既然是用於幹部培訓,最低都要六七百元一個晚上的四星級山景海景房間,而不論那些價格上萬的獨棟別墅,是否與十八大之後的八項規定、六項禁止相衝突呢?依照《中央和國家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規定,50人以內且無外地代表的會議,原則上在單位內部會議室召開,不安排住宿,即便要開,人均綜合花費不得高於660元。對此,深圳市國稅局恐怕要把歷次會議的規格成本公之於眾,才能贏得清白之身。又及,如果是對外營業,那麼為何散客很難訂到房,如果不是大量幹部在度假村長期“培訓”,又怎麼可能會造成上述情況呢?
  至於是否占用公共海灘,以及是否虛開發票,國稅局單方面的回應恐怕也難以令人信服,只有引入監管部門的細查才能有所交代。當然了,作為稅務監管部門,竟然被曝光知法犯法,如果調查方無法給出一個詳細的清查報告,國稅局的公信力也怕是要大打折扣。
  深圳市國稅局坐擁16棟海邊別墅,並以幹部培訓之名長期盤踞度假村,類似的情況並非深圳市國稅局一家獨有。事實上,藉著“單位制”的餘溫,很多地方強勢部門都擁有自己的“一畝三分地”。稅務系統歷來是這方面的佼佼者,不敢說第一,也絕對能名列前茅。2013年12月,中國青年報報道,黑龍江牡丹江地稅局設有特供農場“穗豐園”和“日麗山莊”。記者從穗豐園農場的一位管理人員那得到證實,該場所有兩個功能,一是供地稅領導休養,二是為稅務局專供自種的綠色糧食果蔬及肉類食物。穗豐園建成後多年,畜禽宰殺後都是不售賣的。
  同樣被曝光的還有馱誶У漢希ナ粽憬跋低車摹骯鷙擰焙闌瓮В糜瓮г旒鄞�271萬,官方的說法系流動辦稅船,但實際則淪為上級領導赴5A級景區千島湖休閑度假所用。只是由於游船畢竟規模有限,幹部培訓這樣的說辭沒有被提及,所謂流動辦稅的說辭則成了冠冕堂皇的理由。
  八項規定出台之後,對於政府人員公款出國、公款吃喝,乃至設立小金庫亂髮獎金有了很大的遏制,但在樓堂館所的管理方面,只是下令停止在建或者新建,卻不能對已經建成的休閑場所給予充分的監督。金水灣度假村始建於1999年,從2001年開始運營,這樣一種隸屬國稅局的“特供會所”,因其歷史原因,客觀上形成了監管窪地。而正是這些掛著幹部培訓基地牌子的度假村,既由於上級監控未能到達,也因為民眾監督無法進入,從而形成一片監督黑洞。在這片黑洞里,將滋生出怎樣的腐敗形式與規模,我們亟待監察部門能夠介入調查並揭曉。  (原標題:[社論]乾訓所,多少腐敗假汝之名�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yv98yvzrw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